【导语】: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水平,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6名。具体招聘要求详见文章。
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水平,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6名,其中高中教师1名、学前教师(教育)3名、学前教师(语文)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8:30至3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实名注册并登录本次招聘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zhaokao.dalianhro.com(报名推荐使用电脑,并在IE或Edge浏览器环境下浏览登录)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2)本人教师资格证照片(个人信息页);
3)本人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本人毕业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毕业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及网上确认件);
5)本人学位证照片及与所上传的学位证照片相对应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认证报告照片(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及网上确认件);
6)本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不少于500字;
7)本人《毕业生推荐表》照片;
8)本人荣誉证书、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照片。
注意:报名材料(包括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政治面貌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应聘岗位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同时,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由工作人员通过钉钉平台(钉钉注册流程见附件)邀请加入对应工作群。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对考生报考材料和面谈情况进行评价。
面谈通过钉钉平台采取“直播互动”形式完成,评价包括自我介绍和谈话两部分。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谈话由评委根据报考人员材料和招聘岗位应具备基本素养提出问题,报考人员作出回答,时间约3分钟。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综合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岗位竞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综合评价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参加面试,具体操作要求见入围面试人选公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通过线下试讲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等。具体时间、地点、工作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当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综合评价成绩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五)现场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入围人选必须先经过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时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未通过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六)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与现场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因手机故障、断网、断电、账号错误、岗位登录错误等非系统技术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面谈以致影响成绩评定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6.本公告由中山区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318103、0411—6267003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0411-39876984
咨询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3.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相关待遇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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