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名分类
房产证加名分为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两种情况。
婚前财产原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想申请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的,夫妻双方可到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婚姻证件(未婚则无需携带)
注意:若房屋有抵押贷款,须征得贷款部门的同意,夫妻双方及贷款部门共同申请办理相关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件、相关婚姻证件、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贷款部门同意办理抵押变更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办理机构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46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中山分局
电话:39858008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民生街101号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西岗分局
地址:同泰街51号2层
电话:39612521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沙河口分局
地址:同泰街51号3层
电话:39612555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甘井子分局
地址:甘井子区东纬路85号
电话:86890907
办理费用
婚后办理:
1、契税+印花税:
通过赠与方式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准夫妻,受赠人要按照房屋估价缴纳4%的契税、0.5%的印花税。
赠与人要按照房屋估价的0.5%缴纳印花税,房屋估价———原购房发票金额的5.55%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2、工本费:10元
婚前办理:
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情况则相对复杂,因为二人并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所以只能按照买卖或赠与的方式来增加名字,除了工本费10元,还包括一下费用:
如果按买卖方式来加名,通常买方按照房屋市场估价的1%或1.5%或3%来缴纳契税。其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照1%征收,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按照1.5%征收;购买第二套房的则要按照3%征收。
卖方则要按照房屋市场估价———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的20%,或者是房屋估价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该购买房屋若未满5年,卖方还要按照房屋估价的5.6%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例子:以一套首次购买未满5年、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为例,如果按照买卖方式加名,所涉及到的税费约为38000元。同时还要查实买方是否在限购之列,买方还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如果按照赠与方式为同样的房子加名,要涉及到的税费也有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