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庄河市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细则》
申请条件: 必须是女年满16—50周岁,男年满16—60周岁的非农户人员。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身份证
3、毕业证(国家统考的大中院校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或干部介绍信)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国家统考的大中院校毕业生须持报到证或干部介绍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造册,办理《失业证》。
2、在街道(乡镇)办完后,再持上述证件到市就业中心审核,加盖钢印。
3、就业转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科(人社局207室)或劳动代理(人社局205室)办完失业登记后,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造册,再到就业中心审核,加盖钢印。
备注:(1)《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后,需登报(《庄河日报》或《大连日报》或《大连晚报》)声明作废,见报后持上诉证件重新办理。(2)残疾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毕业证和残联开据的证明到居民委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完后,持上述证件到残联审核,加盖钢印。
办理地点:庄河市世纪大街1段18号 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8972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