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连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继承公证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关于继承公证的问题?
【答】:
关于“继承公证的问题”的网上咨询件(受理编号为201506233616)后,作如下答复:
第一个问题,关于您的父亲已经过世无遗嘱是否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问题,如果您父亲遗留的房产是产权房,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
第二个问题,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填写的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例如:房产证、存款等);
4、女儿的独生子女证;
5、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及其它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父母的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结婚证)、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8、承办公证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如果当事人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有什么其它问题需要帮助的话,请与大连市公证处王玉波副主任联系,电话:83674081,我们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大连市公证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