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一、非华侨身份及港澳来我市定居人员申请手续:
(1)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恢复户口通知单》;
(2)原户籍地注销户口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二、台胞落户手续
(1)《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大连市台办出具)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受理:材料齐全,派出所当场受理。
补正:材料不齐,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
不予受理:不属于户口登记事项,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和地点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完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所属派出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