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持怎样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办理婚姻登记。请看文章。
解答: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详细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要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需要印首页、索引页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