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大连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办理手续和流程是什么?要带什么材料?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大连落户政策详解。
事项名称: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实施机关:大连市公安局
办理机构: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一、申请手续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入学时的迁出详细信息(受理民警在人口信息网上打印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个人名章)。
4.婚姻状况证明或个人未婚声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原户籍所在地系农村地区的,需由落户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二、审核程序
由原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依据:无。办理此业务不收费。
数量限制:无。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业务监督电话:中 山 88052192 西 岗 83011679-303 沙河口 88124653
甘井子 88052908 高新园区84457331 旅 顺 86633500
开发区 88160700 金 州 87837085 保税区 87180625
普兰店 83134692 庄 河 89725710 瓦房店 85770736
长海县 89882464 花园口 89120178 长兴岛 85284597
星海湾 88057030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
(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登记或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市新法律法规的出台随时加以调整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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