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家庭,经申请,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提高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将更多困难家庭纳入到低收入家庭保障范围。
根据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家庭,经申请,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此前的政策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低保制度,大连市同步补齐了低收入家庭救助短板,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相关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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