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旅顺开展2021年度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文章。
旅顺口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项目
项目内容
用人单位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按照签订合同后大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先由用人单位向其发放奖学金。在校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市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奖学金额度,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的资助。
备案条件
本年度只开展“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项目备案工作,项目补助资金申领工作另行通知。申请备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知名高校大学生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在读大学生,以及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大学生(详见附件3、4);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以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为准。
2.用人单位应为旅顺口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旅顺口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不超过10家),以及我市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定或资助的人员,且该人员应为该企业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持股30%及以上)等创办的企业。
3.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已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且该生未获得过“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
备案材料
1. 在连用人单位与知名高校大学生签订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还需Word电子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备案程序
1.申请单位于2022年6月3日前,将已与知名高校在校生签订的人才信用合同原件及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材料复印件报送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备案。之后再与知名高校大学生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的,应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送至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2.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备案材料初审,汇总整理后报市人社局。
3. 市人社部门对备案材料复审,对审核合格的备案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4.备案成功且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按照市人社部门当年印发的“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申报通知,向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申请表》;
(2)发放奖学金的银行流水单;
(3)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连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记录(自申请之日当月或上月往前计算);
(5)用人单位承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材料、用人单位资质等材料。
5.经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部门两级单位分别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财政申请发放资金。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项目
项目内容
知名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我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补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按照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其最高学历的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补助)。学费补助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学费金额(或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年度受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毕业的知名高校毕业生(不含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免除政策的毕业生)。
2.知名高校毕业生应为①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毕业生;②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详见附件3、4)(所学专业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以符合《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为准)。
3.用人单位应为旅顺口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重点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旅顺口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不超过10家),以及我市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得相应国家、省、市认定或资助的人员,且该人员应为该企业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持股30%及以上)等创办的企业。
4.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自申请之日当月或上月往前计算)。
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内容及文字需清晰可见),所有材料都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2021年大连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总表》Word电子版。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一流学科下属专业及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A类的学科下属专业毕业学生(即专业与学科名称不对应的学生),还需提交学校提供的《一流学科或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除“双一流大学”外的A类学科下属专业说明材料》。
4.学费收据(或学费缴纳说明)、助学贷款协议书和还款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连缴纳社保证明(须至少打印出2021.6-2022.5的养老保险证明,按月显示打印)。
6.用人单位内部公示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
7.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程序
1.知名高校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审查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申请表上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3.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
4.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市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向市财政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3、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以《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为准。
办公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2楼35号窗口。
联系电话:81616336(5月16-27日)、81616339(其余工作日)。
电子版请发送邮箱:lsrcfwzx@163.com.
附件下载: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相关材料压缩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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