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连金普新区现对于2025年底前出售自有商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领流程等信息详情请见正文。
大连金普新区房屋卖旧买新补贴
一、补贴标准和对象
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普新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者,金普新区管委会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卖旧买新”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其中,出售自有商品住房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不分先后。
二、审核流程
(一)受理
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5年5月6日起开始受理补贴申请。符合享受“卖旧买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在完成契税缴纳并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购房人本人名下“大连银行”一类借记卡(复印件;持卡人签名、联系电话)
3.不动产转移登记证明材料(转移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4.增值税发票(看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6.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7.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其他材料
其中第3、4项为出售自有商品住房需提供的申报材料;第5、6、7项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二)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购房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核对申请人增值税、契税缴纳情况,确定符合享受“卖旧买新”补贴政策条件的购房人、房源及补贴金额。
(三)预算编制
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本年度审核确定的补贴金额,向财政局申请列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四)发放补贴
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6年起发放自政策执行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含30日)审核通过的“卖旧买新”补贴资金,2027年发放2026年1月1日(含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含30日)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以此类推直到全部符合补贴政策的资金发放完毕。待资金到位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符合补贴政策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出售自有商品住房的卖房人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多个,应共同申请,协商按份额分配补贴金额。
(二)“卖旧”与“买新”补贴不得分开申请;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应一一对应,且不得为同一套房源。
(三)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次补贴政策:
1.因城中村改造选择产权调换,并由被征收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房票”,由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的商品房。
2.因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并选定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作为回迁安置房源,由政府支付购房款的商品房。
(四)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实,须退还全部补贴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贴政策,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87923732
附件下载:“卖旧买新”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