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购买公有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
3.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4.房屋坐落地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5.产权人之间若非配偶或非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持有该房屋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1份;
5.产权人为配偶或产权人为两人以上时,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婚姻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若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上,需户口簿首页、子女与父母关系页;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还须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6.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