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2.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且个人账户在托管账户内集中封存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办理。
1.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2.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且个人账户在托管账户内集中封存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形核定提取额度。
在大连租房或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更多可申请提取的情形及条件请见正文。
2024-12-11 16:53
2024-12-11 16:25
2024-12-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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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05
2024-12-05 19:09 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2.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且个人账户在托管账户内集中封存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