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本专题为大家带来大连户口办理指南信息,希望对大家办理户口事项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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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三、对本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由迁入地派出所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落户材料

购房落户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完税证明)

本人或配偶的《不动产权证书》,合法产权房屋所有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中需至少有一人同时办理户口迁移。

集体户落户

(一)社区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录(聘)用或调转手续。

(二)大学生集体户落户

1、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学生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三)单位集体户落户

1、 申请人为省外户口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省内户口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可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区分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

电话:0411-87837013

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民主街25

电话:0411-85613024

大连各区县市的公安局联系方式

大连派出所派出所办理网点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