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大连市户籍。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父母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均在本区市县。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优抚家庭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申请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学生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4、优先资助证明材料,如孤儿、烈士和优抚家庭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等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大连建行分支机构领取或到大连建行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ccb.com/dl/index.html)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可点击下载)。
2、借款学生或其代理人持上述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
3、借款学生或其代理人持上述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4、借款学生本人及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本人持上述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到大连建行贷款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5、审查、审批通过后,贷款经办机构通知借款人,借款学生及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本人到大连建行贷款经办机构签署《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借款合同》,贷款经办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确认回执单》。
6、借款学生需在20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大连建行贷款经办机构送达经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回执单。
7、贷款经办机构收到合同回执单后,经个贷中心审批后为借款学生发放贷款。
8、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0月20日。
申请机构
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由大连市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始受理业务,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户籍学生到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办理,其他区市县户籍学生到当地建设银行支行办理。
建设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地址:大连市黄河路139号(越秀大厦旁);
电话:88067116、88067121
建设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
地址:开发区金马路143-1
电话:87555520、87555570
建设银行大连保税区支行
地址:大连保税区海天路IB-44
电话:87555665、87555809
贷款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学生学制、在校时间一次申请、按年度分次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注意: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