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具有本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包含17平方米)以下(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
注意: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人口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3、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表;
2、廉租住房申请书;
3、申报的家庭人口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最低生活保障证;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权属证明,及申报的家庭人口所有人拥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动迁手续、交易房屋的交易手续、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及财产分割证明等;
6、残疾人证、重大疾病证明(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意外事故证明等;
本条第1、2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
申请地点
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07号
电话:0411-8763061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992